按照省国资委批复(湘国资改革函〔2021〕237号),混改后,院股权结构为:交水建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48%;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不超过30%;员工持股比例不超过22%。同时,在交水建集团所持48%股权中预留3%左右股权,用于公司未来高端人才的引进。
院将配合集团立即启动国有产权转让挂牌程序,按照“高匹配度、高认同感、高协同性”的原则,积极引入能够在技术、管理、资源和资本市场上形成互补协同和能够放大效应的战略投资者。按照混改总体时间安排,全力以赴推进工作开展。
(供稿:企投部 胡斯然 党群部 景蕊)